全台最大低溫物流基地「美福倉儲」於2022年3月發生震驚社會的重大火警,火勢悶燒長達21天,造成租用倉儲的連鎖餐飲巨頭「爭鮮公司」高達3.5億元的食材貨品付之一炬。爭鮮後續雖已取得國泰產險理賠2.28億元,但計算整體貨損與緊急調貨的價差後,認為仍有4,386萬餘元損失未獲填補,因而提告向美福倉儲及其時任負責人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起火原因無法明確歸咎於倉儲管理人,且貨損與設備管理之間難認有直接因果關係,判決爭鮮全部敗訴,美福倉儲免賠。
回顧整起事故,發生於2022年3月10日晚間,桃園蘆竹的美福倉儲4樓4B冷凍庫北側突然竄出火苗。爭鮮主張,消防單位的火災調查報告研判起火原因為「電氣因素」,顯見美福未盡設備維護與防火安全管理義務,最初求償高達1.49億餘元,扣除產險公司後續給付的保險金後,將求償金額縮減至4,386萬1,302元。美福倉儲則堅稱,相關電氣與消防設備均合規維修,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災後第一時間即通報消防隊。美福強調,消防隊初次抵達時一度認定火勢已撲滅,當時爭鮮存放貨物的冷凍庫並未受燒,後續係因未知原因復燃且持續悶燒21天,才導致貨物毀損,火調報告僅以「刪去法」推論電氣因素,屬於假設與研判,無法證明倉儲管理有過失。
台北地院法官審酌相關鑑定書及證人說詞後指出,消防局鑑定報告雖認為電氣因素可能性較高,但仍無法確定實際起火過程,亦無法排除動物啃咬電線或外部供電端異常等不可歸責於業者的因素。此外,現場火勢一度被認定撲滅後又發生復燃與延燒,屬於事後無法及時處理的狀況,爭鮮未能提出明確證據證明火災發生與貨物燒毀之間具備直接相當因果關係。
北院最終認定爭鮮舉證不足,不論是依倉儲服務契約主張債務不履行,或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求償均無理由,因此判決駁回爭鮮的訴求及假執行聲請,全案仍可上訴。這起牽涉數億元保險代位與企業求償的巨額火災訴訟,一審以倉儲業者勝訴告終,也凸顯出大型倉儲物流在面對突發火警時,責任歸屬與法律舉證的複雜性。
文/住傳媒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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